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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同意常州市龙之茗茶文化交流服务中心注册登记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672/2016-0006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民管[2016]67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2016-12-09 公开日期:2016-12-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经审核,同意成立“常州市龙之茗茶文化交流服务中心”,并予以社会团体法人注册登记
关于同意常州市龙之茗茶文化交流服务中心注册登记的批复
常民管[2016]67号

 常州市龙之茗茶文化交流服务中心(筹):

    你们《关于常州市龙之茗茶文化交流服务中心注册登记的申请》收悉。为了进一步继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茶文化知识,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同意“常州市龙之茗茶文化交流服务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

    希你中心登记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为我市经济社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

    

常州市民政局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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