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延期的申请》(溧发改〔2024〕41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延期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已由常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常行审核准〔2022〕3号文予以核准,由于热电项目属于“两高”类范畴,各项协调工作难度大,目前暂未开工,原则同意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扩建项目核准延期。
二、原核准批复《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常行审核准〔2022〕3号)有效期延长一年。
三、其它事项仍按常行审核准〔2022〕3号文执行。
(项目编码:2209-320400-04-01-26734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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