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
你局报来的《市体育局关于报批常州市横林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常体发〔2014〕6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横林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武进区横林镇,顺通河以东、横林高级中学以南、横林大道以北地块,核定用地面积143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661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22252平方米,包括一层5411平方米、二层5382平方米、二夹层2238平方米、三层5907平方米、三夹层2988平方米、屋顶构架层326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5409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83个。
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横林全民健身中心地上主体框架3层(局部4层,二层、三层设夹层),地下框架1层。道路、出入口、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地下一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节能、防雷、环保、卫生防疫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383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375万元,其它费用1816万元,基本预备费639万元。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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