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发改局:
你局常天发改〔2013〕65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常州市雕庄中心小学周边地区学生的入学需求,消除学校部分校舍的安全隐患,同意常州市雕庄中心小学实施学校校安改造工程(扩建)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现常州市雕庄中心小学原址,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楼,总建筑面积6674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93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东南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常州市政府投资社会
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常发改〔2012〕406号文)的要求,抓紧办理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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