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度戚墅堰区次新小区安置小区安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戚墅堰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戚区发展改革局关于报批2012年戚墅堰区次新小区安置小区安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戚发改〔2012〕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做好我市社区治安防范工作,不断推进和谐安民工程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2012年重点工程〉的通知》(常发〔2012〕7号)要求,原则同意由你区房管局组织实施2012年度戚墅堰区次新小区安置小区安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二、该工程实施范围为戚墅堰、丁堰、潞城等3个街道5个次新小区和6个安置小区,共205幢住宅楼。次新小区为福康宁花园、奥林公寓、五益新村、街东区、商住中心小区,安置小区为青洋花苑、潞城花苑、东方公寓、政新花苑、观墩花园、鑫福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防爬套及防爬刺,新建及整修围墙和门岗,安装小区电动门、地锁车棚、光头地锁、滚动宣传屏、电子巡更系统等。
1、安装防爬套329套、防爬刺1524米。
2、新建围墙1100米,整修围墙850米,新建门岗160平方米,整修门岗700平方米。
3、安装小区电动门14个,总长112米。
4、安装地锁车棚5组(总长20米),光头地锁600组(总长900米)。
5、安装滚动宣传屏11座、电子巡更系统11套。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89.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244.7万元,其它费用31万元,基本预备费13.8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各项前期手续,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同时,严格按照申报方案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施工组织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妥善处理好工程建设与居民生活的关系,减少施工期间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特此批复。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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