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8月16日9:00—17:00
二、资格复审对象
(一)无技能测试的岗位(05、10、11岗):在专业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有技能测试的岗位(01—04岗、06—08岗):在专业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技能测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人选。
(三)有技能测试的岗位(09岗):专业笔试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技能测试人选。
各岗位资格复审人员详见《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三、资格复审具体事宜
(一)专业笔试成绩公布后,将通过电话联系方式通知资格复审对象,请上述确定的资格复审对象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后续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须下载并打印《资格复审表》(附件2),填写好完整信息,和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岗位代码+岗位名称+考生姓名”):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等相关证件;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3.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全日制)报考的,还须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网站上获取的核验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盖有教务部门印章的课程设置证明和成绩单等)。
5.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人员,须提供《“2023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其中:
(1)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原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
(2)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的,还须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和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6.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内的相关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和《“2023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7.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2023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8.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和《“2023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9.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三)资格复审部门核验材料原件(具体要求由复审部门另行通知)。
(四)报考人员须同步线下投递上述资格复审所要求的材料。其中,相关辅助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如资格复审表、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承诺书等),其他证件(书)提供复印件。所有材料须在8月18日前投递至复审部门。
(五)报考资格与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招聘公告未明确取得时限的,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后续考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合格,取得技能测试(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技能测试(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技能测试(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人选确定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复审部门陈述申辩。
四、其他注意事项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复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及邮箱详见《复审部门联系表》(附件4)。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表
3.“2023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4.复审部门联系表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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