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常州市丽华新村第三小学校安改造工程(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常天发改〔2015〕3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远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丽华新村第三小学校安改造工程(综合楼)扩初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丽华三村3号常州市丽华新村第三小学校园内,办学规模24班,核定用地面积132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47平方米,其中:新建综合楼1幢,建筑面积4695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102平方米),主要功能为阶梯教室、食堂、专用教室、科学室、剪技室、计算机室、音乐教室和美术教室、地下泵房等;原有建筑面积3252平方米(不含拆除原综合楼1430平方米)。
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综合楼1幢,地上框架5层,地下框架1层。道路、出入口、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按7度进行抗震计算,按8度要求采取抗震措施;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节能、防雷、环保、卫生防疫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9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304万元,内装饰费80万元,设备费300万元,其它费用205万元,基本预备费95万元。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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