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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大运河盛宣怀故居保护修缮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0-0027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20〕172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0-12-11 公开日期:2020-12-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局实施江苏省大运河盛宣怀故居保护修缮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大运河盛宣怀故居保护修缮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20〕172号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江苏省大运河常州盛宣怀故居保护修缮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文广旅〔2020〕2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原则同意你局实施江苏省大运河盛宣怀故居保护修缮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常州市钟楼区大马园巷18号,东至假山外围墙,西至大马园巷,南至长安大厦,北至大马园巷20北围墙。改造面积4900平方米(修缮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周边环境整治面积3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是对盛宣怀故居进行大修和布展工程,包括对建筑台基楼地面、大木构架、装修布展、墙体墙面、屋顶瓦面、油漆。同步实施景观绿化、水电等配套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635.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73.5万元,其他费用336.47万元,基本预备费125.5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七、安全生产要求

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项目编码:2020-320404-47-01-372175)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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