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创社区服务发展促进中心(筹):
你们《关于常州市新创社区服务发展促进中心注册登记的申请》收悉。为深入开展社区专业化服务,促进我市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的深入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同意“常州市新创社区服务发展促进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
希你中心登记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业务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常州市民政局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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