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有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拍卖的小型越野客车苏DXM978发生的38起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罚,由于无法联系小型越野客车苏DXM978的车辆所有人冯波,该车现有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需对冯波进行公告,现对《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予以网络公告送达。
附件:《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大队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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