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麦小主持人文化交流中心(筹):
你们《关于常州金麦小主持人文化交流中心注册登记的申请》收悉。为了进一步遵守社会道德风范,做好推广标准普通话、播音主持交流等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同意“常州金麦小主持人文化交流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
希你中心登记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
常州市民政局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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