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2021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苏药监人〔2021〕42号)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就报送2021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从事药品研发、生产、经营、监督、检验等工作,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时间、联系电话
1.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5月15日-7月31日,逾期无法登录。
2.材料审核时间:2021年5月24日-8月6日,网上初审通过后,请携带打印的材料到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5号1519室)参加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3.咨询电话:0519-88588053
三、申报要求及方法
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报送2021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苏药监人〔2021〕42号)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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