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有关支队、市局机关处室:
按照市局党委建立完善法制员制度的意见要求,2010年、2013年市局先后选聘了两批市区基层派出所专职法制员。为进一步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依照市局“法制员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满后,重新选聘”的有关规定,6月中旬市局“规范办”部署了新一轮专职法制员选聘工作,经市区各分局任职考试、工作考核、组织考察和内部公示,并报市局执法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批准,决定选聘以下54名同志为新一批市区基层派出所专职法制员:
秦 涛、高柯涵、吴三中、钱达峰、虞振涛、蒋一飞、张小研、姜 伟、潘燕逸、崔晓飞、戚 广、张 红、杨俊涛
仇 辰、陈 果、郭 凯、龚 鑫、吴 昊、李 晨、孙建民、张 雷、周 琎、陈景明、谢 屾、张 聪、周 俊
王家君、虞 胜、施 洋、陈 铭、李玉利、黄 亮、承鲤明、张 帆、徐 涛、王 柯、朱清赟、潘文杰、曹金金
钱顺欢、孙 金、王金成、蒋彬峰、庄 健、王 勇、史定宇、徐文伟、眭 清、王勋楷、葛 杰、潘维益、朱 琪
高 卿、何书男
以上专职法制员聘期为三年,自2016年7月起至2019年7月止。
常州市公安局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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