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有新北区人民法院拍卖轻型栏板货车苏D681TR发生的3起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罚,由于无法联系轻型栏板货车苏D681TR的车辆管理人颜平,该车现有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需对颜平进行公告,现对《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予以网络公告送达。
附件:《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大队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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