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营造“守信得利、失信失利”的良好市场环境,根据《常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市工商局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常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条件和程序
申报常州市“守重”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成立满三个会计年度,处于持续经营状态,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
(二)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在机构、人员、职责上都落实到位;
(三)按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以及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工作;
(四)近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2016-2017年度常州市“守重”企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市工商局公示的方式,以市工商局网站实时公示的名单为准。市工商局将向被公示企业颁发公示证明。
二、工作部署
1.初审推荐:2018年2月28日前,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辖区申报企业名单的初审、推荐,并上报《公示2016-2017年度常州市“守重”企业推荐名单表》。《公示2016-2017年度常州市“守重”企业推荐名单表》中涉及栏目内容要填写完整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是“原公示(级别)”还是“新推荐”。
2.信用征询:2018年3月10日至4月20日,市工商局就全市申报企业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信用征询。
3.系统注册:2018年4月30日前,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辖区通过信用征询的申报企业登录系统注册,并完成注册审核。
4.申报培训:2018年5月31日前,对已完成系统注册的新申报企业进行具体申报内容培训。
5.申报实施:2018年6月15日前,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辖区申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内容的录入和书式申报材料的提交工作。
6.信用评审:2018年6月30日前,市工商局牵头召开常州市“守重”企业公示评审委员会会议,完成对全市申报企业的信用综合评审。
7.征求意见:2018年7月上旬,市工商局对确定的常州市“守重”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
8.发文公示:2018年7月30日前,市工商局发文公示2016-2017年度常州市“守重”企业。
三、工作要求
开展“守重”企业公示是工商部门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希望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做好本次“守重”公示企业的推荐、辅导工作,确保推荐企业的高素质、工作开展的高效率。
附件:公示2016-2017年度常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名单表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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