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区发改局:
你局钟发改〔2015〕1号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钟楼区北港街道及附近居民看病就医需求,进一步发展社会养老事业,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原则同意钟楼经济开发区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实施钟楼区北港街道社区卫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钟楼区北港街道,北至棕榈路、东至规划道路、西至白鹤河东侧景观带、南至空地,用地面积51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4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242平方米(老年护理中心建筑面积4630平方米,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861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188平方米,主要用于地下停车及设备用房。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1880万元(老年护理中心投资4336万元,卫生服务中心投资75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589万元,卫生养老设备及安装费用1403万元,土地费用142万元,其他费用1746万元。资金来源由钟楼经济开发区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局出具的用地的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4〕128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400044号);钟楼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钟环(管)准字〔2014〕第12012号);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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