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墅堰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常戚发改〔2014〕20号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戚墅堰区教育资源布局,提升戚墅堰区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同意由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作为项目投资建设主体,下属潞城中学负责具体实施东方新城配套中小学建设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戚墅堰区,东至规划塘河路,南至东方西路,西至空地,北至规划义务路,总建筑面积约65000平方米。其中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图书和文化中心、生活用房、操场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181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8360万元,其他费用1835万元,基本预备费1616万元。资金来源由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做好施工期间学生安置工作并形成书面方案,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