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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36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605/2024-0043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4-12-11 公开日期:2024-12-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36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36号的答复

市文广旅局:

由封毅、王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和推动民宿产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协办意见如下:

乡村民宿是指利用乡村居民等相关资源,主人参与经营服务,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乡村民宿对带动村民就业增收、带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封毅、王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和推动民宿产业发展的建议”内容,我局将按照省文旅、公安、财政等十一部门发布的《关于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许可备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加强与文广旅等部门的协调对接,全力配合做好乡村民宿联合审批和备案机制建立工作,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安侧备案事项和材料要求,同时在乡村民宿开办环节提前介入、精准指导,避免盲目投入、违规经营。

二是落实安全保障。进一步加强乡村民宿经营者法律宣贯、治安培训,指导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四实”登记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等要求,提升治安防范能力水平。及时受理相关报警求助,依法查处妨害乡村民宿正常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治安秩序。

三是加强服务支撑。根据节庆、假期分布情况特点,加强旅游住宿大数据分析,在乡村旅游旺季和高峰期,积极配合文广旅等部门发布乡村民宿位置分布、停车场、交通路线等提示信息,加强交通疏导、治安巡防、纠纷调处、涉旅违法犯罪打击,积极营造安全有序的乡村旅游环境。

签 发 人:孔令驹

经 办 人:刘明亮、李军、庞宇峰

联系电话:8199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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