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市福利院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民办[2013]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常州市福利院内部设施和环境,更好地满足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需求,原则同意常州市福利院实施常州市福利院提升改造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劳动东路18号的常州市福利院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有危楼并新建活动场地、对现有1号楼和7号楼进行外立面改造、屋顶改造及室内装修等。
1、拆除现有危楼并新建活动场地。对现有2号、3号、5号、6号等4幢危楼进行拆除,拆除总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在原址新建室外活动场地,绿化面积22000平方米。
2、对现有1号楼(框架6层)和7号楼(框架4层)进行外立面改造和室内装修,其中:外立面改造4500平方米,屋顶改造1000平方米,室内装修改造6820平方米(含顶棚、墙面、地面装修出新和家具、厨房等设施安装)。
3、同步实施塑胶健身场地、木平台、景墙和水电气、暖通、消防、节能、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43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997万元,其它费用931万元,基本预备费391万元。资金来源除由市财政拨款2000万元、彩票公益金列支2000万元外,其余资金由常州市福利院自筹解决。
四、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严格加强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