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城乡用地现状综合数据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规〔2016〕2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我市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需要,更好地为城乡规划的科学制定和实施提供决策支撑,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城乡用地现状综合数据库项目。
二、该项目在你局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的基础上,通过科学构建应用架构、技术框架、支撑服务平台、数据资源架构等,建成可统一管理和服务的空间信息平台,为科学规划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主要建设内容为数据建设,包括资源目录体系建设、数据库设计、数据处理工具开发、基础资料汇编、数据处理与建库;规划模型库集成与管理;数据分析与展示应用模块开发等。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9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规划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尽快编制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中必须充分体现项目方案评审论证会形成的专家意见精神。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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