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储运公司地块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4〕5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由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负责实施储运地块配套工程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包括道路及相应的配套工程。
1、规划道路一西起丽华北路东侧辅道,东至规划道路二,全长288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2米,横断面形式为2米人行道+8米车行道+2米人行道。
2、规划道路二北起规划道路一,南至地块边线,全长12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6米,横断面形式为3米人行道+10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3、规划道路三北起规划道路一,南至关河东路,全长267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6米,横断面形式为3米人行道+10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讯、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智能交通、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设计荷载标准均为BZZ-100KN;设计车速均为3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均为10年。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115万元,其中:道路、绿化等工程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新城金郡地产有限公司筹措解决;污水、给水、燃气、通讯等管线工程投资115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4〕27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400016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表〔2014〕14号);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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