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呈报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档案利用服务中心加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地税函〔2015〕6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税收档案管理的需要,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原则同意你局实施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档案利用服务中心加固改造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汉江路350号蓝色港湾花园1幢,利用你局自有房产,实施室内地面、顶面、墙面改造及房屋加固工程,加固改造总建筑面积5444平方米,其中:地上7层,建筑面积4757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687平方米。主要功能和布局为一层门厅、接待室、展厅等;二层纸质档案馆、政府公开信息阅览区、复制室、目录室、接待登记室等;三层图书资料库、音像资料库、音像档案处理室、接待登记室、复制室、目录室、传统档案阅览区等;四层非线性编辑工作室、数字化用房、电子文件采集工作室、电子档案接收室、服务器室、计算机房、特藏区等;五层出版发行室、编辑研究室、编目室、整理室、消毒室、裱糊修复室、装订室、仿真复制室、会议室等;六层缩微摄影室、内部库房、编排室、印像放大室、冲洗室、翻拍室、食堂等;七层电梯厅、电梯机房等;地下室非机动车停车区、储藏区、配电间。同步实施供水、供电等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85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85万元,其它费用91万元,基本预备费78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环评批复(常环登〔2015〕4号);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严格加强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