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
根据委“关于做好2014年辖市、区需市发改委支持的重大事项对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常发改〔2014〕86号)精神,现将《2014年市发改委业务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与市发改委相关责任处室联系,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应训对象参加有关班次的学习培训工作。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