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置地(常州)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常化厂及周边DN-070602地块三期开发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常化厂及周边区域建设,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常化厂及周边DN-070602地块三期开发项目。
二、该项目用地面积2.92公顷。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79500平方米(计容面积),其中:普通住宅67500平方米、商业及公建配套12000平方米。另外配套建设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7800平方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24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8223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7504万元,其他费用6742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012009CR0116)和相关补充协议及附件,市规划局出具的《常化厂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DN-070101~09、DN-070201、DN-070501~02、DN-070601~07)》和市规划局2012年3月16日审定的《常化厂及周边DN-070602地块、以及DN-070106地块(华润国际社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程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常天环(开)准字〔2013〕第03001号环评意见,市发改委2013年3月11日审定的《固定资产节能登记表》等。
五、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城市绿化、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特别是在完成原常化厂氯碱厂区地块土壤修复并通过环保验收的前提下,该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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