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有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拍卖的车牌号为苏DF7J7*(车辆识别代号:LGBH92E06KY920743)的东风日产牌的小型轿车有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罚,由于该车的所有人李康玲无法到场,该车现有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需对李康玲进行公告,现对《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予以网络公告送达。
附件: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侦查)大队
2023年9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