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的《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上报〈常州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监管平台项目可研报告〉的请示》(常交技〔2015〕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的需求,提升运政服务信息化水平,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监管平台项目。
二、该项目依托运政业务系统基础数据和营运车辆GPS动态数据,以移动终端设备为载体,建成集移动执法、指挥调度和决策分析于一体的应用平台,实现现场执法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应用,为行业监管提供决策支撑。主要建设内容为硬件设备、应用软件配置等工程。
1、硬件设备配置。主要包括服务器2台、蓝牙打印机20台等。
2、应用软件配置。主要包括后台监管系统(含执法调度、执法管理、应急处置、统计报表等模块)、移动执法系统(含人车户危险品名库安检查询、道路稽查现场执法、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异常车辆预警、营运车辆照片采集等模块)、辅助决策系统(含辅助决策、统计信息管理、数据分析、配置管理、系统管理等模块)。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75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尽快编制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中必须充分体现项目方案评审论证会形成的专家意见精神。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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