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常州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24年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通知 |
索 引 号:014109488/2024-00263 |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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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常教体〔2024〕22号 |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2024-11-29 |
公开日期:2024-11-29 |
废止日期:有效 |
内容概述:遴选2024年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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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24年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通知 |
常教体〔2024〕22号 |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局属及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
本次遴选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教育部印发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进行。
以“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为目标,建设一批美育理念领先、艺术课程质量较高、艺术活动成效显著、艺术师资力量较强、艺术教育条件良好,在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为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艺术教育发展、提高美育质量提供示范,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彰显常州艺术教育优势。
二、工作原则
1.普及性原则。申报学校应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在全校开展体育艺术“2+1”活动,每个学生都参加一个艺术类兴趣小组,85%以上的学生能掌握1-2项艺术技能。
2.特色性原则。申报学校积极探索艺术教育内容和形式,创新教学途径和方法,教科研成果突出。认真落实音乐和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传承中华优秀文化艺术,有地域或校本特色的艺术类课程和教材。
3.示范性原则。申报学校的艺术教育管理规范、经费保障有力、教学规章健全、活动制度完善、教育成果突出。开齐上好艺术课程,配齐配足艺术教师,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满足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所需的专用教室、场馆、设施器材,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典范。
三、工作要求
1.统筹规划布局。各地应把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纳入本区域学校美育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分步推进。根据属地各阶段学校数量、学生规模等,科学布设艺术特色学校。
2.认真组织申报。各区在科学布局的基础上,依据《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表》评价标准,每个区推荐2-3所学校。局属学校直接申报。
3.积极以创促建。新申报的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全面部署、对标对表,扎实工作,全力提升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水平。
四、工作步骤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表》指标内容,在完成对相关学校的考核后,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考评表(附件1)、申报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以及所推荐学校近三年来工作总结、自查表、成绩展示等相关电子资料,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无需寄送纸质材料)。直属学校直接报送,由市教育局组织遴选。联系人:方姣,85681381。
2.市教育局将于12月下旬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考查,经考查合格的,命名为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现场考查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考评表
2.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3.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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