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特殊食品信用
体系建设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市监特食函〔2021〕170号)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市监规〔2019〕10号)文件要求,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归集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经过辖市、区局初评,市局复核,通过江苏省特殊食品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对常州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于2021年12月1日至14日,在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上对评定结果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异议的申请,现将我市特殊食品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2021年度常州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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