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智慧城乡规划综合服务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规〔2015〕2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你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线报批、无纸化审批和标准化管理的要求,提升智慧城乡规划信息化管理水平,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智慧城乡规划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二、该项目在你局现有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以智慧常州建设为导向,以智慧城乡规划管理为目标,以电子政务和数字规划为依托,用信息化技术贯穿规划编制、管理、监督和决策的全过程,推进规划信息资源的集成、融合、开发和利用,提升规划管理信息网络化、办公自动化、决策智能化、政务公开化及服务社会化水平。主要建设内容为系统开发及中心机房设备升级维护。
1、系统开发。主要包括城乡规划公众服务平台(公众服务信息体系梳理与完善、专家网上参与方案评审、规划咨询公示公布及在线问卷调查、电子公文等模块);规划管理异常检查系统(含规划管理异常规则库、风险处置及评价体系等模块);一套图图形识别检查系统(含图文动态监测与统计、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遥感图斑督查辅助工具、历史文化保护信息查询及展示、数据在线标绘与更新等模块);电子报批和无纸化审批服务平台(含历史文化保护、验线、项目资料库标准、技术会审会、重点项目统计优化等模块);一套图数据整理提升(含图版标准提升、控规历史版本及成果梳理、专项规划成果的GIS提升、项目资料库的关联整理等)。
2、中心机房设备升级维护。主要包括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及UPS不间断电源和精密空调等设备升级改造。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95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规划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根据《常州市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3〕11号)和《常州市级部门年度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和全过程管理指南》(常信办〔2006〕14号)的要求,尽快编制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中必须充分体现项目方案评审论证会形成的专家意见精神。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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