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因机构改革,经研究决定:
马苗苗同志任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常州市救助管理站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可可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处处长,免去社会组织管理处副处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朱华南同志晋升社会组织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社会组织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云胜同志晋升社会救助处一级主任科员;
潘真同志任养老服务处处长、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养老服务处(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职务;
承文菊同志任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处长,免去行政服务处(政策法规处)处长职务;
张金华同志任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三级主任科员,免去行政服务处(政策法规处)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湘叶同志任社会救助处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
戴亚君同志任社会事务处(儿童福利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处处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新同志任社会事务处(儿童福利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吴益平同志任社会事务处(儿童福利处)三级主任科员,免去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处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高文君同志任社会事务处(儿童福利处)一级科员,免去社会救助处一级科员职级;
王芃佳同志任老龄工作处(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免去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职务;
姚天皎同志任老龄工作处(慈善事业促进处)三级主任科员;
戚祥龙同志任老龄工作处(慈善事业促进处)四级主任科员;
陆峰同志任养老服务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养老服务处(慈善事业促进处)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傅文婕同志任组织人事处处长,免去组织人事和社会工作处处长职务;
徐云敏同志任组织人事处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免去社会工作处副处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周少兵同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孙进同志晋升常州市救助管理站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常州市救助管理站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其中,马苗苗、杨可可、朱华南、陈云胜、潘真、孙进同志职务职级任免时间自2024年8月15日起计;其他同志职务职级任免时间自2024年7月31日起计。
中共常州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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