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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外事办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情况
索 引 号:014109568/2024-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外事办
生成日期:2024-09-03 公开日期:2024-09-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外事办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情况
常州市外事办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负责政策指导、业务考核、监督检查工作,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各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拟定相关政策规划。

(二)围绕本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外事工作决策的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本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本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工作。

(四)统筹安排并承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的出访和国内外事活动事项。

(五)负责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党宾、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有关外国人来访事宜。指导全市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的建设工作。

(六)承担本市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国际组织的业务联系和交涉工作,归口管理本市各部门、单位与外国驻华领事机构、国际组织的交往活动。审核、报批在本市举办的国际会议。

(七)负责本市因公出国(境)事项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核或审批相关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宜,承担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证照申办业务。负责本市人员申办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商务卡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

(八)承办本市对外交往事务,归口管理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其他单位结好与交往事宜。承担审核、报批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管理事项。

(九)指导有关部门管理来本市的外国人工作,依法保障来本市外国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海外领事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协调指导本市境外机构、公民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涉外应急事务处理。

(十)负责本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

(十一)接待和管理来本市进行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指导本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和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日常工作,指导本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指导、协调、管理本市社会组织对外交往事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部署和要求;组织制定本市对外工作中长期规划;办理市各部门和各区报送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承担综合性外事调研工作,研究涉外领域重点问题,为全市外事工作决策提供建议。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财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外事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全市友好城市事宜的综合协调,办理缔结友好城市的报批手续。

(二)出国来华和行政服务处。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事项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的出访事项,办理有关出访任务的报批手续;根据授权,审核或审批相关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因公临时赴港澳地区事项;代市政府出具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确认件、通知书。负责签证及因公护照、港澳通行证(签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商务旅行卡的申办和管理工作。负责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外事纪律教育;根据授权,负责外国人来华管理工作。

(三)涉外管理处。统筹安排和管理本市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国际组织的交往活动;承担管理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境外机构和人员的来访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留学生、进修生工作;指导、协调、管理我市社会组织对外交往事宜。承办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有关工作。负责海外领事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协调指导本市境外机构、公民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市口岸的外事和涉外事宜。指导或参与有关涉外会谈、会晤工作;负责全市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外事礼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承担临时来本市采访的外国记者的邀请、审核报批、接待和管理工作。参与审核本地区重要涉外报道文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的建设工作。

(四)亚洲地区处。负责对亚洲地区、国家形势和动向的研究分析;贯彻执行国家对主管地区、国家往来的政策;开展本市与主管地区、国家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主管地区、国家年度交流项目;承办主管地区、国家出访、来访的有关事项;承担本市在主管地区、国家举办重大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审核与主管地区、国家友好城市间基层单位结好事项。

(五)美洲与大洋洲地区处。负责对美洲与大洋洲地区、国家形势和动向的研究分析;贯彻执行国家对主管地区、国家往来的政策;开展本市与主管地区、国家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主管地区、国家年度交流项目;承办主管地区、国家出访、来访的有关事项;承担本市在主管地区、国家举办重大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审核与主管地区、国家友好城市间基层单位结好事项。

(六)欧洲与非洲地区处。负责对欧洲和非洲地区、国家形势和动向的研究分析;贯彻执行国家对主管地区、国家往来的政策;开展本市与主管地区、国家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主管地区、国家年度交流项目;承办主管地区、国家出访、来访的有关事项;承担本市在主管地区、国家举办重大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审核与主管地区、国家友好城市间基层单位结好事项。

(七)港澳与友协事务处。贯彻执行上级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制定并实施本市与港澳地区年度交流计划;统筹协调本市与港澳特区政府的联系,推动本市与港澳地区的经贸、科技、文体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协调本市驻港澳机构、企业的有关事务;承担本市与港澳民间交往的有关审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港澳居民在本市的相关事务。负责市港澳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市有关民间外事工作;开展与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友好交往工作,推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常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张宇 

办公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A-207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7:00;

综合处联系电话:0519-8568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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