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有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拍卖的车牌号为苏D003M*(车辆识别代号:WAUSGC4G6CN153757)的奥迪牌小型普通客车有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罚,由于该车的所有人张敏无法到场,该车现有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需对张敏进行公告,现对《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予以网络公告送达。
附件: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侦查)大队
2024年4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