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处罚决定,经研究决定取消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喆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广东有知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艾皮专利代理有限公司等5家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预审服务备案资格,不予受理其代理的专利预审服务。
暂停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等4家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预审服务备案资格,暂停受理其代理的专利预审服务。
特此公告。
中国(常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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