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市中医医院急诊病房综合楼装修改造及院区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卫规财〔2013〕19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市中医医院医疗服务功能,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原则同意由常州市中医医院实施急诊病房综合楼装修改造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和平北路25号常州市中医医院院内,总建筑面积11333平方米,其中改造部分建筑面积10681平方米,新建部分建筑面积65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有旧病房楼整体改造为急诊病房综合楼,新建汽车坡道、连廊等。
1、旧病房楼改造为急诊病房综合楼。改造范围为地下1层和地上10层(局部11层),建筑面积10681平方米,改造后主要功能和布局为地下部分一层非机动车库、设备机房、部分后勤库房;地上部分一层急诊用房,二层急诊手术室、病房,三层输液室,四~七层病区,八层库房,九、十层办公区,十一层中心实验室。
2、汽车坡道。在院区南门(麻巷路)新建门诊病房综合楼地下车库汽车坡道,面积530平方米。
3、连廊。在改造后的急诊病房综合楼二层设置连廊与南侧附房连接,在三层设置连廊与门诊病房综合楼连接,连廊面积122平方米。
4、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48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937万元,其它费用520万元,基本预备费356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中医医院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常国用(2013)第34815号〕;市规划局审定的《常州市中医医院院区整治工程设计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市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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