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驾驶人自身驾驶安全及公共交通安全,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7条第1款第5项、第6项之规定,决定注销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许可。现公告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限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1519号)领取《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正本),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常州市公安局或万博体育APP官方网_万博体育manbetx3.0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姓名
|
档案编号
|
准驾车型
|
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编号
|
姜建明
|
320481312311
|
C1
|
〔2021〕第2201224522183号
|
夏彬
|
320401267465
|
C1
|
〔2021〕第2210114140767号
|
王勇朝
|
320401900554
|
C1
|
〔2021〕第2210114140813号
|
涂晓亮
|
320402241092
|
B2
|
〔2021〕第2210114140860号
|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5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