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2014年常州市生态绿城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4〕10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提升人居品质,原则同意由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实施2014年常州市生态绿城建设工程(一期)。
二、工程范围
该工程范围为高架环线综合整治及生态绿道、南运河地块绿地、通江路-怀德路沿线(钟楼区、天宁区段)生态绿道和原天马集团毛泽东塑像地块绿地。
1、高架环线综合整治及生态绿道。包括龙江路(龙城大道—312国道)生态绿道9200米、龙城大道(天宁区、戚墅堰区段)生态绿道5800米、青洋路(龙城大道—新京杭运河)生态绿道5200米。新增慢行步道26220平方米、绿地359645平方米,改造绿地28000平方米,铺装场地2360平方米。
2、南运河地块绿地。包括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及周边地块(新体西路南侧、清潭西路以北,规划面积12620平方米)、红梅乳品厂及周边地块(南运河以西、怀德中路以南,规划面积13530平方米)、格兰艺堡地块(南运河西岸、勤业南路两侧,规划面积3450平方米)、徐家浜地块(南运河西侧,规划面积2300平方米)、秋水云庐地块(南运河东侧,规划面积4700平方米)、马公桥地块(怀德中路南侧,规划面积1700平方米)等配套绿化。
3、通江路—怀德路沿线(钟楼区、天宁区段)生态绿道。全长3700米,完善标志标识系统,增加步行休憩等设施。
4、原天马集团毛泽东塑像地块绿地。位于鼎泰路与天马路交叉口,规划面积4200平方米,新增慢行步道600平方米、绿地3300平方米、铺装场地300平方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驳岸、园林、绿化、安装、亮化等工程。
1、土方工程。包括地形调整51500立方米、垃圾深埋100000立方米、渣土及建筑垃圾清运11500立方米、破除建筑基础15100平方米。
2、驳岸工程。包括新建栏杆1550米、拆除栏杆1060米。
3、园林工程。包括新建步行专用道33510平方米、铺装广场2700平方米、现有人行道拓宽22000平方米、休息亭22个、步行专用道划线50190米、自行车专用道划线7400米。
4、绿化工程。包括新建绿化388205平方米、改造绿化34190平方米、修补绿化57800平方米、移植乔木650棵。
5、安装工程。包括休憩、信息、卫生、给水、排水、灯箱广告等设施。
6、亮化工程。包括前期供配电、亮化照明等设施。
同步实施配套园林设施和防洪排涝等工程。
四、主要技术批标
1、步行专用道宽1.5米、自行车专用道宽2-2.5米。
2、地下管线按相关专业技术标准进行建设。
五、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70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572万元,其它费用2012万元,基本预备费145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962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表〔2014〕21号);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七、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八、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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