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2023年第二批公告】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体检告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23-000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3-01-19 公开日期:2023-01-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3年第二批公告】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体检告知
【2023年第二批公告】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体检告知

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已超过体检有效期,请尽快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手续。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信息公布之日已办理此业务的,可忽略本信息)。


附件: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体检告知清单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3年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