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有新北区人民法院拍卖的小型越野客车苏D558HL发生的3起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罚,由于小型越野客车苏D558HL的车辆所有人招慧无法取得联系,该车现有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需对招慧进行公告,现对《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予以网络公告送达。
附件: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侦查)大队
2022年5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