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狠抓公开实效,切实以信息公开推动国土资源管理职能的转变,较好地发挥了国土部门服务社会、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作用。现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情况。按照省厅和市政府要求所建立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新闻类信息)2021条。各辖市区分局也都根据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定期的政务信息公开。
二、重点公开内容。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在本系统网站上主动公布了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公布了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布了国土资源工作动态、财政资金、工作总结、规划计划、执法监察、资源状况、应急管理、专项工作;公布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立依据、法定申请条件、办事环节、办理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申请材料目录、服务电话;公开了征地信息、用地审批信息、土地登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实现了办事进度查询和行政审批结果查询;公布了公众举报投诉电话等等。严格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开发布信息的索引号、分类等属性的编制规范。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坚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推进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细化矿业权审批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扩大公众参与。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6年以来,我局依申请信息公开总数量为235件,其中,来信申请100件,网上申请52件,当面申请41件,传真申请42件,均做到了受理及时、研究及时、答复及时,满足了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有关信息的需求。
二、公开的内容。
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征地方面,如征收土地批准文件、一书三方案以及两公告等文件;二是土地出让方面,如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红线图等文件;三是土地登记方面,如土地登记原始资料、土地登记卡等;这三类内容占到90%以上。
三、具体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领导,完善了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近年来,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同时,各处室明确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作为各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制定了《常州市国土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宣传册、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常州市国土局政务信息公开操作流程》、《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网站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等一批制度文件的发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及内容、方式、流程和保密要求等。此外,我局还注重落实政务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对综合性信息一律履行内部处室会商、法规处核查、征求其它部门意见等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一致性、准确性。
二是精心设计,打造了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布平台。将市局国土资源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开设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对凡是可以公开的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为规范信息的制作和发布,我局还设计制作了《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处室分解表》,明确各处室提供政务信息的工作职责、发布内容和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工作程序等。近年来,全局平均每年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约1000条,涵盖了机构设置、管理职能、服务承诺、法律热线、法规文件、资源规划、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国土资源工作全部内容。为了便于公众知晓相关征地信息,加大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我局门户网站专门设置了“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即:将原有的“用地审批”栏目下的“征收土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告知书”、“建设用地审批结果”、“一书四方案”内容统一录入“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并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放置了专栏图标。在做好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对1999年以来批准的建设用地的征地信息,我们也作了分阶段考虑,目前已经对2008年至2016年的信息在局“征地信息”专栏网页进行了公开;对于之前的相关材料,由于受当时工作条件的制约,相关档案也不够齐全,对此,我们拟分阶段对这部分档案进行整理、收集并电子化,成熟一批逐步在网上公开一批。
三是探索创新,畅通了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的公开渠道。我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同时积极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改进了依申请的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务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我们也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务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我们则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目前,我局依申请公开办结率连续多年达100%。此外,我们在工作中发现:局信访工作与政务信息公开都是广大群众发表个人诉求和意愿的渠道,都是政务机关部门依法行政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途径,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独立却又互为补充。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探索了两方面沟通协调机制。一方面是构建了日常信息交流机制。即:局机关每周汇总交流一次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情况。由局办公室牵头职能处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深入研究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人特点、申请内容类型、申请目的趋向等,并制订相应的对策与措施。这一机制的实施有利于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并多方面掌握申请人方面的相关信息,从而将一些信访或复议案件处理在萌芽阶段。另一方面是建立了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所需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与信访接待场所结合起来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局信访工作人员可以协同做好政务信息的公开与解释工作,有效地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宣传,提升了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程度。近年来,我局定期在常州日报和广播电台,宣传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公布信息公开渠道,与《新华日报》、市电视台签订年度合作协议,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以及“测绘日”等节日期间播出国土资源专题节目,让老百姓知晓我局相关工作及信息公开等工作进展,有关政策和制度受到群众好评。另外,根据近年来信息公开的统计,我们发现:我局依申请信息公开主要集中在征地和供地两个环节,为此,我局充分认识到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严格履行征地程序,并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保证征地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主动性。这两年,我局通过在实地张贴告知书,在基层窗口、行政大厅发放《服务手册》,在门户网站公示等形式来满足被征地群众对于相关信息的查询需求,从而也减少了这类信息的依申请量。此外,我局还不断丰富公众参与渠道,向社会公开了我局申请政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方便了群众获取信息。同时还开设了局长信箱、办事咨询、监督投诉、网上调查、常见问题解答等互动栏目,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土地出让合同、项目开竣工时间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2016年度共办理局长信箱网上留言200多件,不仅切实帮助广大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也大大地提高了国土部门的公信力。
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坚持不懈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涉及到多个部门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存在一定的权责不清晰,联络员沟通问题不准确,导致了信息答复内容拼拼凑凑、答复时间延误和答复流程不畅通等现象发生。二是部分征地信息涉及部门众多切年代久远,答复有困难。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未对制作的可公开政府信息时间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在处理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时,对群众要求公开时间久远的征地信息,因各个时期管理方式有差别,存在查询难度大等问题,往往会造成答复延期。三是一些群众提出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所提及的内容描述模糊,办理人员难以准确掌握其实际所需要的信息,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与相关人员沟通协调,甚至影响办理进度。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落实,在四个方面发力。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群众全方位了解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清楚的把握政务信息公开事项流程。二是完善落实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特别是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到位,大力保障社会及群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三是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加快档案电子化、信息化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四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国土、创新国土、廉洁国土的促进作用。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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