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轻工业学校及周边05地块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3〕20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负责实施轻工业学校及周边05地块配套道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为优胜路,位于规划光华路南侧、中吴大道北侧、凤凰浜东侧,北起规划光华路,南至中吴大道,道路全长356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0米,标准横断面为3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讯、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荷载标准为BZZ-100KN;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
2、各类管线按各相关专业规范实施。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040万元,其中:道路、绿化等工程投资95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污水、给水、燃气、通讯等管线工程投资90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3〕110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100010号)和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服〔2011〕72号);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六、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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