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报常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城管〔2014〕3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要求,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升级项目。
二、该项目结合智慧城管建设,依托移动互联网技术,通过升级应用软件,构建市、区、街道、社区、个人五级网络,实现城市管理从精细化管理向精细化服务转变。主要建设内容为系统应用软件购置和集成,主要包括数字城管软件系统平台升级(含系统平台升级、系统流程升级、系统功能升级);市民互动模块、移动办公模块(含城管通、处置通)、特殊案卷处理模块、数据分析模块延伸拓展;天地图调用接口及标准规范建设等。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筹措解决。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根据《常州市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3〕11号)和《常州市级部门年度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和全过程管理指南》(常信办〔2006〕14号)的要求,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委审核确认。实施方案编制中必须充分体现项目方案评审论证会形成的专家意见精神:
1、细化网络结构及系统框架方案,对数据流量及性能指标进行估算,进一步完善方案。
2、细化新旧系统平台数据迁移和割接方案,做好应急预案。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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