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常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说明和附表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常州”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一号楼B座六楼;邮编:213022;电话:0519-85681625;传真:0519-85681627;电子邮箱:sfj_cz@163.com)。
一、概述
2010年,常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具体、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全力提高我局政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2010年,我局办公室及时更新、维护全局政务公开的内容,实现了公开信息内容全面、准确、及时。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概况1条,规划计划类的信息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8条,其他2条。在常州普法网、常州司法行政网、常州律师网发布各类信息近400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到人。为适应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的形势需要,我局确定了一名副局长专门分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又配备了两名年轻同志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在局务会和全局工作人员会议上动员全局人员学习贯彻《条例》,制定了具体的学习计划,要求各处室结合《条例》与本处室业务联系紧密的部分进行重点学习,制定了具体保障措施抓学习成效。进一步提高了大家政务公开意识,明确了工作职责,熟悉了工作内容,掌握了工作方法。通过建全组织、充实人员,开展学习培训,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制度健全,落实有力。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常州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办法》,对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和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格执行《常州市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制度,从初步审查、专业审查、复核审查和程序审查,每一条政务公开信息都要经过承办人、处室负责人、保密人员、主管领导和网站负责人层层把关、环环相扣,严保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在规定时限内规范、准确地将纸质文本送交市档案局。特别是今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专网正式开通,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性检查,专门制定了内网保密制度,内网U盘使用制度等相关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三是及时更新,载体丰富。(一)能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有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分类全、合规范;信息发布能够及时、全面、准确。(二)不断加强网站建设。对常州普法网、常州司法行政网和常州律师网主页进行升级改版,使网站的设置更趋于合理,权力运行更高效,各项服务更贴近民众的需要。(三)每年举办大型法律咨询广场活动,活动中发放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材料,通过法律服务热线“12348”免费为市民提供及时便捷的信息咨询、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服务。(四)在常州市法援中心设置了一个电子展示屏、VCD循环播放、宣传板,并放置了法律援助资料免费取阅栏供市民免费取阅,通过这些渠道显示司法行政有关政策、工作职能和办事程序等内容;为市民办理各项事宜提供了方便。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要求市司法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
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投诉、复议、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数量还不够多;二是对信息公开重视程序还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规范。三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八、说明和附表
现对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常州市司法局在市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统计如下:
附表:
市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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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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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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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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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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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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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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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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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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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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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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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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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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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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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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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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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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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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