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市中医医院急诊病房综合楼装修改造及院区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常卫规财〔2013〕27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中医医院急诊病房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二、该项目位于和平北路25号(常州市中医医院内),核定工程总建筑面积11391平方米,其中改造部分(急诊病房综合楼)建筑面积10681平方米;新建部分建筑面积710平方米,包括汽车坡道544平方米、连廊166平方米。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急诊病房综合楼为地下1层和地上10层(局部11层),二层设置连廊与南侧附楼二层连接,三层设置连廊与门诊病房综合楼二层连接。道路、出入口、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新建连廊和汽车坡道部分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均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连廊部分为丙类、汽车坡道部分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均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均为二级。急诊病房综合楼内部装修后耐火等级为一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节能、防雷、环保、卫生防疫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5297.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336.9万元,其它费用608.5万元,基本预备费247.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05万元。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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