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医保局(分局)、卫生健康局,市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形势新变化,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22号),经研究,决定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人单检价格调整至28元/次(含试剂等耗材),混采检测价格调整至8元/次(含试剂等耗材)。调整后价格均为最高指导价格。
二、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规范开展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混采检测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并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等工作。
三、各辖市(区)医保、卫健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本通知自2022年4月4日零时起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项目表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项目表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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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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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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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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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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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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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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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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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40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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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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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试剂等耗材。不少于2个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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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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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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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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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PCR法。限符合《江苏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实验室开展。指单人单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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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40309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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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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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试剂等耗材。不少于2个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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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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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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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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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按规定开展的个人混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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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5040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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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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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试剂等耗材。不少于2个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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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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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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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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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应检尽检”人群中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按规定开展单人单检的,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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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5040309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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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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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试剂等耗材。不少于2个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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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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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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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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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应检尽检”人群中的新住院患者,按规定开展混采检测,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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