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批常州市妇幼保健中心公卫大楼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卫规财〔2021〕29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原则同意常州市妇幼保健院实施常州市妇幼保健中心公卫大楼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妇幼保健院内病房楼南侧地块,占地3500平方米,建设一栋面积约30500平方米的常州市妇幼保健中心公卫大楼。其中:地下二层约6700平方米,地上十层约23800平方米,包括隔离救治区和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区两个部分。救治隔离区包括隔离手术室、产房、医技科室、隔离病房等;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区包括常州市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指挥部、儿保中心、围产保健中心、妇女保健中心等。两个功能区域分设独立的进出通道、电梯、供水、供暖、空调系统、新风系统、污水处理等。
配套建设与一期现有建筑之间的地上连廊(位于2—4层)。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09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471万元,其他费用1499万元,预备费998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有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3〕92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300040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2-320400-04-01-596076)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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