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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02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6-01-26 公开日期:2016-01-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依据《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截止2015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1.组织领导:根据《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8年1月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全市发改委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扎口管理,及时调整了市发展改革委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安全保障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我委办公室总牵头,并配备专人负责。
  2.制度建设:我委已制订并下发《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密解密工作制度》等3个制度文件;制订了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和工作秘密事项一览表;2015年,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改版发改委门户网站,对网站信息进行整改,使之符合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根据省发改委统一部署,建设完成“阳光发改”系统,所有行权事权进入系统运行,加入是否主动公开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缩短公开时限。
  3.信息分类: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为: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其他共5类;其中机构概况又分机构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四类;政策法规又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四类;规划计划分为中长期规划、阶段性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类;业务工作分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工作总结三类。
  4.编排体系: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包括信息名称、索引号、主题分类、体裁分类、组配分类、文件编号、产生日期、内容概述等内容。为方便市民查询及委内管理,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索引号按标准规范编排,一文一个索引号。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时间起止:根据市政府统一规定,本年度我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起溯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
  2.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度共公开各类信息267条,其中业务工作259条、机构概况1条、公开年报1条、政策法规1条、计划总结3条、其他2条。纸质文件移交率100%。
  3.公开途径: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在“中国常州”政府门户/gi_class/fgw“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changzhou.gov.cn/)“办件结果”栏目里进行链接。并根据需要,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培训班以及报刊、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三、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办公室负责市发改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形成统一受理、归口办理、专业审核、统一答复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2015年我委受理依申请公开27例,并按时办结,市民评价满意。
  四、监察机构和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常州市发改委监察室是我委监察机构,我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0投诉;2015年内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发生行政复议案1件,结果为维持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为1件,结果为维持行政行为。
  五、政府支出和收费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来源于委内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财政支出纳入本委机关财政统一管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来源尚未充分挖掘, 部分部门产生的信息没有及时进行公开;二是部门技术力量不足,对信息公开的渠道、方式较为单一;三是尚未真正形成系统合力,业务处室信息公开积极性不高。

    (二)2016年改进措施
  1、优化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开效率
  2015年,我委将紧紧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委制发及掌握的政府信息,定期维护,查遗补漏,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同时,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责任制,各处室明确人员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主要负责按照本处室职责和规定程序提供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及电子文档、协调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关事项等,加快公开速度,提高本委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2、强化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
  除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请示件、上级交办事项的办理件、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征求意见稿的会办件、系统内部有关请示事项的答复件以及事务性往来函件等之外,其他正式行文的规范性文件、面向全系统的工作部署文件、法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文件等,原则上都应选择“内外网公开”。办公室在行文即明确是否公开,从源头抓好信息公开工作。  
  3、拓展渠道,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
  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采取多样的形式,及时面向公众公开我委的政务信息,宣传我委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的电子化,努力降低公众查询成本,方便公众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19-8568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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