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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6年度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 引 号:467286401/2017-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公积金中心
生成日期:2017-02-22 公开日期:2017-02-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6年度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6年度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编制的2016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信访情况、信息公开的支出与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职工可通过登入常州市政府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栏(/gi_class/gjjzx)查阅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延陵中路21号709室,邮政编码:213018,电话:0519-88127257)

一、概 述

2016年以来,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新形势下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加强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变动、工作动态、服务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重点关注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高效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中心共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3件,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信息公开年报1条,占比7.69%;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占23.08%;业务工作类信息2条,占15.38%;计划总结2条,占15.38%;预决算及单位其它类信息5条,占38.47%。

本着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中心顺应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认真拓展新载体、新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一)依托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住房公积金工作总结规划、贷款政策调整、基数调整、预算决算等应公开政府信息12条,进一步深化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二)依托住房公积金网站,开展在线调查2次、在线访谈1次,发布管理动态、业务工作、政策解读、专题专栏等信息144条,及时发布政策变动、贷款贴息、政策解读等通知公告内容11条;(三)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职工发送电子对账单、政策宣传、贷款逾期提醒、满意度调查等服务短信10万余条;(四)通过网站直接回答职工群众咨询5000余笔;(五)制作法制宣传橱窗展板16块,在人流密集区开展政策宣传,印发住房公积金各类业务办事指南18余万份,发放《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文件汇编(2016)》800本,发放《住房公积金一点通》2000余本,并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六)参与全市和辖市区开展的招聘会、纪念日、志愿者等活动,开展现场宣传1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现场回答职工咨询500多人次,扩大住房公积金社会影响力;(七)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对全市391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缴住房公积金情况开展入户调查,并对其中1865家未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企业开展重点宣传,督促企业为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扩大社会影响力;(八)开展广泛宣传。向相关网站推送信息120条,及时反映住房公积金动态;在报纸、电视等媒体发稿91篇次,其中专栏46篇次,专版5次;(九)12329服务热线全年呼入总量达到38万次,同比增长11.76%,其中人工接听量达到16万人次,接通率99%,为职工群众办理业务提供准确、及时的业务咨询;(九)为全市757家单位无偿开展培训12场,培训住房公积金办理人员550人次。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中心通过网络途径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照规定和职工要求的答复渠道按时办结,答复率100%。

四、复议、诉讼和信访情况

本中心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信访0件。

五、信息公开的支出与收费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中心在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专门配备了工作人员3名。同时,在各处室落实1名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收集、提供相关工作的政府信息。

2.与复议、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中心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无相关费用支出。

3.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我中心对申请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一律不收取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中心将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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