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表彰2016年度“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法律援助优秀案件”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613/2017-000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办(2017)1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7-02-13 公开日期:2017-03-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表彰2016年度“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法律援助优秀案件”的决定
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表彰2016年度“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法律援助优秀案件”的决定
常司办(2017)1号

各辖市(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6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使大量经济困难的群众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为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和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了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承办了一批在当地乃至全市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常州市司法局决定授予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等10个单位为“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授予陆峰等10名同志为“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对2016年办结的“李想抚养纠纷案”等10件优秀案件予以表彰。

    附件:1、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常州市法律援助十佳优秀案件


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7210


附件1

 

     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10个):

 

     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金坛区法律援助中心

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

江苏金长安律师事务所

江苏圣圆律师事务所

江苏平凌律师事务所

江苏常弘律师事务所

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

江苏尊法律师事务所

江苏永创律师事务所

 

 

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10名):

 

    常州市民政局双拥工作处副处长

姚雯婧  金坛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科员

甘春英  溧阳市南渡镇司法所所长

周国峰  江苏德音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逸燕  江苏六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轶斌  江苏东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蒋建耀  江苏鼎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苏慎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件2

常州市法律援助十佳优秀案件:

李想抚养纠纷案(市法律援助中心推荐)

匡敖生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市法律援助中心推荐)

秦国山劳动争议案(市法律援助中心推荐)

周小平等64人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溧阳市司法局推荐)

33名职工维权无门、援助出手一争到底(金坛区司法局推荐)

“七仙女”无人愿养母、找法援续写母女情(金坛区司法局推荐)

尹小玉赡养纠纷案(武进区司法局推荐)

郑淑云等10人劳动报酬纠纷案(新北区司法局推荐)

陈兴芬诉钱兵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天宁区司法局推荐)

刘华诉陈保全抚养费纠纷案(钟楼区司法局推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