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你局常教计〔2014〕44号文及相关资料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广大群众需要,原则同意你局实施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整体翻建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通江南路125号,总建筑面积3163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楼、综合楼(含实验室、图书馆、行政办公区、教师办公室、信息教室、艺术教室等)、体育运动设施(体育馆、体育办公室、300米田径场、篮排球场等)、食堂、教工宿舍、地下车库、人防及其他辅助用房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46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和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共同筹集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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