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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工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工商系统《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95/2015-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商〔2015〕1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15-01-27 公开日期:2015-01-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贯彻落实省《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打假发〔2014〕5号文件要求及市《关于印发常州市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商秩[2014]323号文件精神,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遏制假冒伪劣商品向农村和城乡接合部转移的趋势,根据省、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系统实施方案。
常州工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工商系统《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工商〔2015〕1号

各直属局、城区分局;市局机关相关处(室)、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现将《常州市工商系统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1月27日

    常州市工商系统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打假发〔2014〕5号文件要求及市《关于印发常州市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商秩[2014]323号文件精神,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遏制假冒伪劣商品向农村和城乡接合部转移的趋势,根据省、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系统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严肃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高压态势。

    (二)增强我市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社会氛围,营造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机制。

    (三)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进一步维护我市正常的农村市场秩序。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查处内容:以保护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重点组织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地理标志商标、论证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等行为。

    (二)重点整治地区:各类产品集中制造地区、商品集散地、商品批发市场以及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

    (三)重点整治领域: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电子商务。

    (四)重点查处产品:围绕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食品药品、小家电、日用化工、五金电料等消费品和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加强生产源头治理整顿。

    1.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地理标志商标、认证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公平交易处、经检支队、商标处)

    2.负责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指导、督查,负责对无照经营处置工作的指导、督查。(个企处)

    (二)加强流通领域监督检查。

    3.严格实施农资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市场合同处)

    4.加大对面向农村市场的大卖场、商品批发市场、主要仓储集散地、乡镇(村)集市、农资经营户的检查力度。按上级部署,依法增加质量监测抽查频次。(消保处、市场合同处)

    5.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打击侵权行为,组织并指导查处恶意攀附企业商标商誉的案件。(商标处、公平交易处、经检支队)

    6.以农资为重点,查处制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广告处)

    (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配合。

    7.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涉嫌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线索,按规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做好涉农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各相关部门)

    (四)及时处理侵权假冒商品。

    8.各级工商部门以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拟销毁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分类处理指南的公告》(2014年公告第18号)为指引,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委托所在地环保部门认定的具有环境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单位对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处置,防止再次流入市场,特别是流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区。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公平交易处)

    (五)广泛开展农村市场打假宣传活动。

    9.重点宣传专项整治内容、政策措施、整治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引导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特别要针对农民网购消费迅速增加的新情况,提高防范风险、识假辨假的意识和能力。(办公室、各相关部门)

    10.针对农村特点,采取在村头路边刷写宣传标语,在大型批发市场电子广告牌上播出字幕标语,在农村商业网点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向乡镇干部、种植大户和农资经营户等发送手机公益短信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各相关部门)

    (六)建立完善工作长效机制。

    11.各级工商部门依法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诚信档案,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查询和披露制度。(个企处、公平交易处、法规处、办公室)

    12.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行政执法体系作用,做好有关咨询的解答服务和投诉举报的及时分送处理。(消保处、12315投诉受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市系统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按照上述任务分工,结合实际对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组织保障,形成监管合力。全市系统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密切配合,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各部门日常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相衔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检查,帮助基层排忧解难,将资源向执法一线倾斜,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仪器装备,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主动与各辖市、区“双打”办相互合作,形成专项行动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全市系统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市局“双打”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适时对各地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做好专项行动信息情况通报工作,抓好信息交流,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全市系统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工商“12315”举报投诉服务体系作用,落实举报奖励措施,做好有关咨询的解答服务,引导农村居民积极举报投诉,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五、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市局“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2月至5月)。全市系统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市局“双打”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对表现突出的地方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对进展较慢的地方提出通报批评。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6月)。6月5日前,全市系统进行全面总结工作,形成材料报市“双打”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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